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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市首届情歌对唱大赛活动计划
一、宣传报名阶段(宣传方式)
自2006年10月20日开始,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将大赛推出,进行宣传造势和报名工作。
⑴在临沂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大赛宣传片
⑵在沂蒙晚报上刊登广告
⑶印发宣传彩页
⑷印制大赛宣传海报,在各大院校及公共娱乐场所进行张贴宣传
⑸在临沂网络媒体上进行宣传
二、比赛阶段
1、海选:2007年1月1日——10日进行海选工作,选出前100名
2、初赛:2007年1月12日进行初赛
3、复赛:2007年1月14日进行复赛
4、决赛:2007年1月16日进行决赛
三、颁奖晚会
2007年2月14日举行隆重的电视颁奖晚会,届时邀请明星嘉宾参加晚会
“XXX杯”临沂市首届情歌对唱大赛
联办方案
一、大赛全程冠名:12万元(独家)
冠名单位在大赛中享有如下权益:
- 以冠名单位作为大赛的总称,标准名称为:“XXX杯”临沂市首届情歌对唱大赛;冠名单位负责人担任大赛组委会主任职务;
- 冠名单位享有大赛组织的电视、报纸、杂志、网络媒体传播的权益;包括大赛新闻宣传、海选、决赛、颁奖晚会、广告宣传、公关活动等;
- 给予冠名单位报纸、电视、彩页、海报、颁奖晚会票务广告等多种方式的广告宣传;
- 颁奖晚会时,给予冠名单位台上方队2个(10人/队)、台下方队2个(20人)、广告牌4块;另赠100张入场券、10张贵宾票;
- 冠名单位负责人可在电视颁奖晚会上进行讲话;
- 冠名单位负责人可与邀请的明星嘉宾合影留念或共餐;
- 冠名单位可推荐优秀节目(须电视台审核);
- 冠名单位员工可身披绶带上台献花;
- 电视播出时重复播放冠名单位广告画面;
- 赠送整场大赛及电视颁奖晚会的VCD。
二、大赛协办单位:5万元(限3家)
协办单位在大赛中享有如下权益:
- 协办单位享有大赛的电视、报纸、杂志、网络媒体传播的权益;包括大赛新闻宣传、海选、决赛、晚会、广告宣传、公关活动等;
- 协办单位可用大赛的名义,经主办方授权许可后自行组织相关的媒体宣传、广告及公关活动;
- 给予协办单位报纸、电视、彩页、海报、颁奖晚会票务广告等多种方式的广告宣传;
- 颁奖晚会时,给予协办单位台下方队2个(16人)、广告牌2块;另赠50张入场券、2张贵宾票;
- 协办单位负责人可与邀请的明星嘉宾合影留念或共餐;
- 协办单位可推荐优秀节目(须电视台审核);
- 协办单位员工可身披绶带上台献花;
- 电视播出时重复播放协办单位广告画面;
- 赠送整场大赛及电视颁奖晚会的VCD。
三、大赛特别指定用品:2万元
指定用品单位在大赛中享有以下权益:
- 指定用品单位享有大赛的电视、报纸、杂志、网络媒体传播的权益;包括大赛新闻宣传、海选、决赛、晚会、广告宣传、公关活动等;
- 指定用品单位可用大赛的名义,经主办方授权许可后自行组织相关的媒体宣传、广告及公关活动;
- 给予冠名单位报纸、电视、彩页、海报、颁奖晚会票务广告等多种方式的广告宣传;
- 颁奖晚会时,给予指定用品单位台下方队1个(8人)、广告牌1块;另赠20张入场券、1张贵宾票;
- 指定用品单位员工可身披绶带上台献花;
- 电视播出时重复播放指定用品单位广告画面;
- 赠送整场大赛及电视颁奖晚会的VCD。
四、大赛奖品:
奖品价值为冠军:8000元、亚军:5000元、季军:2000元、4—10名及最佳形象奖、最佳人气奖、最佳才艺奖等各1000元;
- 奖品范围:家电、家具、电脑、数码产品等;
- 奖品提供商享受与上述指定用品单位等值的宣传回报;
- 或享有广告费用一半的广告回报。
二OO六年十月
咨询专线:8686099 8772629 29525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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